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千峡湖景宁畲族自治县开发建设管理处就前收前卸式全自动清漂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JNSL-ZX(2016)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名称:千峡湖景宁畲族自治县开发建设管理处前收前卸式全自动清漂船采购项目
单位:项
数量:1
预算金额(万元):280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见招标文件
备注: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6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在预成交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登记,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 6.7投标人具有省级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等级证书(三级Ⅱ类或以上); 6.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12-16至2017-01-0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招标文件于2016年12月16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01-05 09:30
七.投标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
八.开标时间:2017-01-05 09:30
九.开标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28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账号:20100003923802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千峡湖景宁畲族自治县开发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陈先生(千峡湖景宁县开发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8-5091061
传真:0578-5091061
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处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78-5099335,15925795689
传真:0578-5099387
地址:浙江省景宁县人民中路223号202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2958
传真:0578-5082958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团结西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