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申请人法国某银行向海口海事法院洋浦法庭提出诉前海事保全请求,称其为被申请人香港某油轮有限公司提供了4550万美元的贷款,被申请人以其所属的“XX宝石”轮作为抵押,但在合同履行中被申请人未按约定还款付息,累计欠付金额达4300多万美元,故向海口海事法院提出诉前保全扣船申请。
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分别系外籍和香港籍,所扣押的标的巨大,为防止出现不良的国际影响,接到当事人申请后,洋浦法庭首先对适用相关国际条约、惯例及国内法进行了严谨的审核论证,并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基本证据及提供的反担保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经了解,当时该轮尚未入境,洋浦法庭当即告知了申请人需待船舶进入我院辖区后方可实施扣押,并就申请人提供的基本证据和反担保等指导申请人进行了补充完善。
经过一段时间的航行,涉案船舶终于进入了海南海域,按照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洋浦法庭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徐亚辉院长对此高度重视并进行亲自部署,要求法庭干警在遵守相关海事国际条约、惯例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司法原则,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随后,洋浦法庭研究制定了周密的扣船方案,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工作:一方面组织人员通过技术手段核实涉案船舶情况,密切监视船舶动态;另一方面,安排人员与海事部门、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和船舶代理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要求予以监控并不得办理出境手续,防止该轮提前出境;同时,提前组织骨干法官和精通外语的年青干警对扣船工作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各自职责,提前做好扣船的相关准备工作。
2019年1月4日上午,当涉案船舶在海南洋浦港码头靠泊时,海口海事法院当即制作了扣押船舶裁定及命令,由承办法官带领精通外语的年青法官登轮对该船舶依法实施了扣押,同时责令被申请人提供4400万美元的担保。
海事法官全程熟练运用英语与外籍船长进行交流,虽然该轮外籍船长试图以看不懂中文法律文书为由拒绝配合,但在承办法官的严正释明并对传票和扣押船舶命令内容翻译后,最终签收了扣押船舶法律文书,整个扣船过程依法、高效、文明,扣押程序在7小时内全部完成。
目前,涉案船舶已依法指定给被申请人看管,相关海事、边检部门正对船舶进行密切监控,双方当事人正在协商担保事宜。申请人表示,海口海事法院此次扣船使他们感受到了中国法院公正高效的司法作风,打消了他们对中国司法的种种顾虑。
被扣押的“XX宝石”油轮价值达6000多万美元,载重30多万吨,船长300多米,船高近30米,系海口海事法院建院以来扣押的规模最大的船舶,在全国海事法院范围也极其少见。此次成功快速扣押该巨轮,是海口海事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敢于担当、高效执法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海事司法在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中具备的涉外性、专业性职能优势,赢得了外国当事人对中国海事司法的信任和对建设海南自由贸易区(港)的信心,为处理自贸区(港)的涉外、涉港澳台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一次优质高效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