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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大吨位桩基检测反力装置系统设计建造

   2020-09-30 船海装备网373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为落实集团公司海上风电发展战略和创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目标,提升集团勘测设计科研生产能力,形成多层次和完整的海上

1.招标条件

为落实集团公司海上风电发展战略和创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目标,提升集团勘测设计科研生产能力,形成多层次和完整的海上检测技术装备梯队,加快集团公司海上风电场项目的高质量建设,提升集团公司在海上风电工程的科研技术储备和科研攻关能力,三峡集团拟进行海上风电大吨位桩基检测反力装置系统设计建造项目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全面掌握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运营核心技术,实现规模、管理、技术、标准、人才、品牌“六大引领”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海上风电发展战略目标。为落实集团公司海上风电发展战略和创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目标,提升集团勘测设计科研生产能力,形成多层次和完整的海上检测技术装备梯队,加快集团公司海上风电场项目的高质量建设,提升集团公司在海上风电工程的科研技术储备和科研攻关能力,拟设计、建造一套海上风电大吨位桩基反力装置系统。该反力装置系统主要用于我国海上风电基桩承载力试验检测。

2.2建设及交货地点建设地点:卖方工厂内交货地点:暂定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或同类海上风电项目(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最终交货地点有所调整,由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据实调整)。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设计、建造一套海上风电大吨位桩基检测反力装置系统。

2.4交通运输条件卖方负责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和运输及货物交付前的现场保管,按买方要求交货进度有序地组织设备交货(可采用船或车板交货),并保证设备交货的及时和完整。

2.5招标范围本反力装置系统主要用于海上风电基桩承载力试验检测。可进行垂直抗压静载荷试验、垂直抗拔静载荷试验、水平静载荷试验等桩基承载力检测工作。

(1)海上风电大吨位桩基反力装置系统采用锚桩法静载试验系统,结构形式采用组合梁,拟采用主梁数量2根,次梁4根的主体框架结构。在全组合状态下应具备不小于7500吨的负载能力且具备拓展至10000吨负载能力的空间。单根主梁与两根次梁组合状态下,具备不小于3500吨的负载能力要求。荷载最大跨距为18m。

(2)主要连接配件,主要包括:压梁、主边连接块、螺杆、垫块、垫圈、桩帽、螺帽等,连接配件的尺寸、数量依据结构设计及荷载要求进行配置,并均需留有一定数量的备件。

(3)加载设备,主要包括:12只行程不小于30cm的1000t(垂直承载力试验用)千斤顶;2只行程不小于2m的320t水平力千斤顶(水平承载力试验用);以及相关的连接油管和油泵等加压控制设备。

(4)质量要求:

①本反力装置系统需依据招标人的使用要求进行方案和详细设计,设计方案应体现海上试验装备的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全组合状态下储备负载能力的优越性等,建造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建造工作。

②本反力装置系统设计、建造的质量标准应满足GB关于钢结构设计和加工的相关最新标准的规定要求。

③应选择良好的、满足建造标准的建造工艺进行建造,同时该工艺应符合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

④主要结构构件所选用钢材性能不得低于Q345,且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腐措施对所有结构件进行防腐处理。

2.6交货批次和进度: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和详细设计,设计建造方案经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建造工作。

(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采购、建造和试拼装试验工作。

(3)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现场交付和现场荷载验收试验相关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三个类似钢结构加工的建造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需提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海工或钢结构加工的建造项目负责人业绩经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19年10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010-83434969,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3:30~17:30)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平台每10秒自动刷新一次支付结果);

(2)线下支付:在付款方式中选“电汇”以获取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收款账号。潜在投标人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该账号下(一个标段对应一个唯一的标书款收款账号,汇款前请务必核对号码与金额),汇款成功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的结果通知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4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将电子采购平台中标书款支付成功界面的电子截图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zhang_qi13@ctg.com.cn,电子邮件主题须填写“(投标人全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购买信息”。招标代理将标书款电子发票以回复上述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潜在投标人。

5.电子身份认证投标文件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7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工作部(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大楼

联系人:王斌

电话:15611898129

电子邮件:wang_bin14@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30号院1号楼海峡国际大厦3层

联系人:张琪

电话:010-57081324

电子邮件:zhang_qi13@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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