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深圳银保监局一连开出6张罚单,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370万元,5位直接责任人被处以警告。
处罚信息显示,国银金融租赁涉及以下五项违法违规事实:租赁业务“三查”不到位且租赁资金流向禁止性领域、资本充足率计算不审慎、以不宜变现所有权存在瑕疵的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以在建工程作为租赁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开展船舶租赁业务不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经营形式。莫燕锋、于超、徐珊珊、田忠华、吴荣样5人承担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
资料显示,国银金融租赁成立于1984年,是国家开发银行旗下唯一的租赁业务平台,也是境内第一家上市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126.4238亿元,致力于为航空、基础设施、船舶、普惠金融、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客户提供综合性的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