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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车”内河滚装船舶项目监造服务采购询价函

   2024-02-27 船海装备网5830
核心提示:本项目投资建造5艘“315车”内河滚装船舶,开通合肥-上海滚装航线,航线设计年运载量单边60000辆。船舶主尺寸为90m

本项目投资建造5艘“315车”内河滚装船舶,开通合肥-上海滚装航线,航线设计年运载量单边60000辆。船舶主尺寸为90m×17.8m×2.3m(长×宽×吃水深度),主甲板为连续甲板,全船自艏至艉设五道横舱壁,中部载车区域设双层底。上层建筑和甲板室共两层,依次是主甲板、上甲板和顶蓬甲板,其中底舱、主甲板、上甲板、顶篷甲板为载车区域。底舱可装载车辆33,主甲板可装载车辆76,上甲板可装载车辆90,顶篷甲板可装载车辆116辆,总计315辆标准车。

一、工作内容

项目监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图纸审核、项目管理和现场监造。

二、项目业主单位

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

三、服务期

自船舶建造单位启动船体下料之日起至最后一艘船舶交付之日起止。

四、相关资料

我单位派员协助,并提供现有的相关资料。

五、资质要求

(一)报价单位要求:

1.报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1艘90米及以上船舶建造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交船证明(或船舶证书或业主单位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能体现船舶尺度。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社保证明;

2.具有C级及以上注册验船师资格,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备10年以上船舶建造或监造经验(在船级社、设计院、船厂及监造单位工作经验均可视为具备船舶建造及监造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组成

(一)船舶监造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包含技术咨询费、图纸审核费、现场管理、税费和监造费用及其他费用。

(二)技术咨询费指监造公司提供技术规格书审核及技术谈判的咨询费。

(三)图纸审核费指船舶监造公司代表船东,对船厂按建造合同提交的图纸、手册等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的费用。

(四)项目管理和现场监造费应包含工厂设备验收试验(FAT)费用。

(五)报价应包含船舶监造员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保险、差旅费(如加入现场、驻场期间日常交通、中途休假、离开现场交通费等)、住宿费、加班费、各项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费、必备的办公器具(如电脑、打印机、耗材等)、检测设备(如焊规、油漆膜厚仪DFT等)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用等。

(六)报价应包括报价人对本询价函所提供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报价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再另外支付。

(七)报价中应包含以下风险:

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报价方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等风险。本报价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船东根据实际需要,对船舶建造范围及监造要素的调整。

2.由于工程计划调整而产生的各种费用。

3.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4.图纸迟供等造成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

5.政策性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见性费用。

6.完成本标工程全过程监造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及附加的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采购限价61.6万元。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监造单位依据本约定的付款条件进行提交支付申请,并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到监造单位出具的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和支付申请后根据流程付款:

1.第一期付款。完成合同签订且收到监造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2.第二期付款。项目开工后,在收到建造方开工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监造单位合同总额的20%;

3.第三期付款。每条船舶第一个分段上船台后,在收到建造方上船台(铺龙骨)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监造单位合同总额的4%,5条船共计20%;

4.第四期付款。每条船舶下水后,在收到建造方下水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监造单位合同总额的4%,5条船共计20%;

5.第五期付款。单条船舶完工交船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监造费用总额的6%(单船),5条船共计30%。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监造单位负担。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率政策发生调整,按税率变更前后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原则,按变更后的新税率进行变更合同价格并开具发票。

若因监造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无效、有瑕疵或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自行顺延付款日期,直至监造单位提交的发票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对违约行为予以补救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询价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注:后期合同涉及违约责任的参照附件2要求执行。

八、报价函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7:00,送达或邮寄至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

九、确定中标单位方式

本项目以总价报价低者中标,如最低价出现多个单位报价相同的,由询价人确定中标单位。但若有效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的70%,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询价人将否决其报价文件。

附件:附件1.“315车”内河滚装船舶项目监造服务采购报价函.docx

   附件2.违约责任明细表.docx

询价单位: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杭州路3001号安徽港航集团大楼10楼

联 系 人:岳工

联系电话:0551-63365396     

注:报价函需密封处理,信封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或未标注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作废标处理。



询价单位: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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